反思「奧運」:心理質素 — 致勝之道!
四年一度的「奧林匹克運動會」(簡稱「奧運會」),於7月26日在主辦國巴黎正式揭幕!各參賽國家,均派出頂尖的「運動健兒」,參加各項賽事,以期爭取佳績,以至「奪冠」,藉此「為國為民」爭光,以體現「國富」而「運動強」的「國勢」與「國力」!相信,有很多市民大眾,姑勿論喜歡運動與否,也藉此「趁下熱鬧」— 不惜「捱更抵夜」,與眾一起,追看各項精彩賽事 ...... 當然,支持「國家隊」和「香港隊」參賽,甚至「奪標」,深信也是市民大眾的心願或傾向!畢竟,大家都是「炎黃子孫」— 中國香港人嘛!
談及「奧運」比賽,這使筆者聯想到,究竟各選手所比拼的 — 是「技能」?還是「運氣」?抑或是「心理質素」?不是嗎?君不見,很多「冠軍之爭」的賽事,參賽選手只不過是相差一至兩分,便決定了鹿死誰手,那方勝出!此時,勝出者自然因成功「奪冠」而表現歡欣;至於,敗北者則容易表現失落,或表現出「心有不甘」的神情或樣子!倘若如此,也是「無可厚非、不難理解」的情況!如常言道:「台上一分鐘,台下十年功!」誰不想,經過多年艱辛苦練後而獲勝?之所以,有人認為,勝出者也需依仗若干「運氣」!若果真如此,哪何謂「運氣」?
根據《維基百科》的資料顯示,「運氣」(luck) 的定義,在各學說皆有所不同。例如:依據傳統 Noah Webster 的字典指出,「運氣」是指「沒有目的、不能預計」,以及「不能控制」的力量,而令「個人、群體」或「事件」變好,或變壞;其作者Max Gunther將之定義為「影響一個人的生命及似乎不能受人影響的事件」。據信,所有的社會都有關於怎樣會帶來「好運」和怎樣會帶來「壞運」的信仰;也就是說,與「運氣」相關的信仰,是普世文化現象,是所有社會當中,都存在的一種迷信!換句話說,若以此推論,指「奧運」參賽者是靠「運氣」勝出,那似乎有點兒「牽強」和「不切實情」!畢竟,世界級賽事,豈同兒戲;「技能」之比併,才見真章!哪「技能」又怎樣理解呢?
依據《維基百科》指出,技能(skill),泛指有別於「天賦」,必須耗費時間經由學習、訓練或工作經驗,才能獲得的能力。通常也會將技術涵蓋在「專業技能」之內。《辭海》將技能定義為:運用「知識」和「經驗」來執行一定活動的能力叫「技能」。通過反覆練習,達到迅速、精確、運用自如的技能叫「熟練」,也叫「技巧」。 《教育詞典》把「技能」定義為:通過學習重覆和反省而習得的「體能、心能」和「社會能力」,個體對這種能力的提高,也許是無止境的。之所以,說「奧運」各項賽事,各參賽健兒,絕對是在「運動技能」上,作相互較量和比併,看看「龍爭虎鬥、誰勝一籌」?不過,也有人指出,能代表己國參賽,肯定各選手都是「頂尖」的運動健兒,哪為何在比賽時,有時會因怯場而表現失準?有時會因對手強勁而影響表現?對此,筆者認為,這關乎參賽者個人「心理質素」的差異性!哪何謂「心理質素」?
依《百度百科》的簡述,「心理質素」或稱「心理素質」(psychological quality) 是以「生理素質」為基礎;在實踐活動中,通過「主體」與「客體」的相互作用,而逐步發展和形成的「心理潛能、能量、特點、品質」與「行為」的綜合。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,「心理素質」包括:情感、信心、意志力和韌性等等。這些素質,均會影響到個人的行為表現。由此推論,參賽者的個人「心理素質」高低、優劣,很大程度會影響到比賽時的個人表現!不是嗎?觀國家乒乓女單金牌賽,以及港隊兩名劍擊選手「爭奪冠軍」的「逆戰」過程,便可見一斑!
說到底,一個具備良好或強大「心理質素」的人,才能在人生的各種考驗和挑戰中,化險為夷、衝破重重難關而取勝!如《道德經》第33章有云:「勝人者有力,自勝者強。」意即:能夠戰勝別人,是有力量的表現;但能夠戰勝自己,才算是強者。可以說,這是一種處世的「積極」和「正面」態度,也是一種「個人修養」!相信,奧運精神 — 也蘊含箇中真諦!筆者借此,寄語諸君 — 不忘初心、砥礪前行!